李明贞律师现执业于重庆星兴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各类案件,涵盖交通事故、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林权纠纷、劳动争议等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我的专业知识和法律见解使我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挑战。我对法律的深入理解以及对案件的透彻分析,使我能够找到独特且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我善于捕捉细微的法律细节,并将其与广博的背景知识相结合,以确保为客户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与此同时,我为每位客户提供个性化且专业的服务。我深知每个案件都独一无二,因此我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为他们量身定制最佳的法律策略。我的专注和敏锐的洞察力使我能够快速抓住关键问题,并迅速找到解决方案。
作为一名律师,我不仅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客户的倡导者和支持者。我深信在法律领域中,卓越的律师必须具备非凡的智慧、坚韧的毅力和出色的判断力。我以这些优秀的品质为荣,并以此为基础不断超越自我,为客户赢得胜利。
我将继续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为他们创造积极的法律成果。
重庆星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7年8月,系渝东南片区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已改制),目前已成为渝东南片区最有影响力的综合品牌律师事务所。单位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路(堤口旁,肯德基对面),旧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22号
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律所已引进西南政法大学为主的多名优秀学子加入到本所律师团队中,为本所注入了新鲜血液,以便给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任律师谭登忠系重庆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
律所以“勤勉、尽责、优质、高效”为宗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委托人,以委托人为中心,急委托人之所急,想委托人之所想,以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追求目标,努力让委托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本所律师以铮铮铁肩担道义、滔滔直言护正理的执业理念,忘我工作,已创下骄人的业绩:主任律师谭登忠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案件多起,其中有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成功申请再审,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改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另一宗金额特别巨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调解成功;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居间合同纠纷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等案件均上诉或再审成功,并得以改判;在各中级法院上诉或再审成功的民商事案件无数......
奋进新时代,再创新辉煌,谱写新篇章,既是时代的主旋律,也是本所新目标,本所工作人员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法律服务的工作中,在“希望之星,兴旺发达”的追梦路上奋勇前进!